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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聲音的產生  

(一)物體的振動 由於物體的振動,才能產生聲音。

我們可以從生活中的體驗來感覺聲源 的振動情形。

 

生活小體驗 

(1)說話或唱歌時,手輕按喉頭周圍,感覺聲帶中振動。

類似的經驗如音樂 播放時,手輕摸音箱,感覺振動。

或打響一面鼓,再用手接住鼓面會得 到發麻的感覺。

當感覺消失時,是否還有聲響?

(2)翻修馬路,氣鑽機開動時,除了巨大聲響外,

四周鄰近門窗是否也受震作響。

(3)打開水龍頭,水滴入水面時,發出聲音,也看見水波。

 

想想看 為什麼 

過年放長串鞭炮時,停在附近裝有防盜器的汽車,為何警鈴聲嘎嘎作響?

 

動動手試試看  

(1)將振動中的音叉觸及水面,觀察有何現象產生?

若將音叉靠近保利龍珠,則保利龍球會如何?

(2)準備一長三十公分的硬紙筒(用完保潔膜所剩中心部分)。

兩端用汽球 薄膜緊緊封住。

然後在紙筒的一端懸吊一個迴紋針,使其剛剛觸及橡皮膜。

固定紙筒,在紙筒的另一端,以指節輕敵橡皮膜。

觀察迥紋針的反應。

 

(二)介質的傳遞  

在十八世紀時,科學家們就已經從實驗中,證實了

聲波需要空氣等介質來傳遞的觀念。

如下圖所示 : 裝有小鈴的容器裏當"空氣"慢慢被抽掉,則鈴聲漸弱,

沒有了空氣,就不會有任何聲音傳出。

 

 

 

科學小軟聞

約一千七百年前,義大利的科學家托里切利就提出了

聲音是以空氣為介質來傳遞的觀念。

也曾經想過利用鈴聲無法在真空中傳播的實驗來證明自己所提出的主張,

但是因為當時製造真空狀態的技術不夠成熟,所以無法達成他的心願。

後來英國的物理學家 波以耳發明了抽氣機,將裝有鈴鐺的容器抽成真空,

重做實驗,而證實了托里切 利所提出的觀念。

 

動動手 試試看

利用下列材料 :

單孔橡皮塞一個

圓身鉛筆一支 (鉛筆囗徑必須略大於橡皮塞的洞囗)

圓底燒瓶一個

有底小金屬管一個 (可利用裝唇膏的金屬套管)

小金屬螺帽一個

膠帶一卷

鐵架一個

酒精燈或本生燈一個

 

如下圖所示,將鉛筆穿過橡皮塞,再將裝有螺帽的金屬套管用膠帶黏牢在鉛筆上。

暫勿將橡皮塞塞入燒瓶口,先在燒瓶內放入少量的水,

置於鐵架上用酒精燈或本生燈加熱。

等瓶內的水沸騰數分鐘後(注意:勿將瓶內的水完全燒光),將橡皮塞塞緊瓶口。

待燒瓶冷卻後,瓶內即形成部分真空。

此時把燒瓶移近耳旁搖晃,幾乎聽不到聲音,

但若將塞子弄鬆,使空氣流入瓶內,

則可清楚地聽見螺帽碰擊 金屬管壁的聲音。

 

由以上總總的體驗和實驗,我們了解到,

聲音是物質振動產生的波動, 需要靠介質傳播才能聽到。

 

二、聲音的傳播 

(一)介質種類

1、傳播聲波的介質,可以是固體、液體或氣體。

生活小體驗

(1)趴在桌上,讓耳朵緊貼於桌面,用筆或尺等硬物輕輕敲打桌面,

可以聽到物體撞擊桌面的聲音。 (圖一 )

(2)拿一隻金屬棒,一端頂住鬧鐘,另一端則貼於耳邊,

可聽見"滴答滴答" 的聲音。(圖二 )

 

(3)夏天在游泳池游泳,閉氣後將頭悶入水中,仍可聽到

池畔岸上人說話的聲音。

(4)若二人同在水中,一人手持二石塊互敲,

另一人也會聽到擊石聲。 (圖三)

(5)醫生為病人看病時,利用聽診器來了解病人心、肺跳動的情形。

(圖 四)

 

 

動動手 試試看

將大鼓及蠟燭裝置如圖五,以鼓槌擊鼓,看看蠟燭的燭焰會有什麼變化?

 

 

科學小軟聞

1.西元 1827年利用下圖的裝置,

 

實驗證明 :聲音能在水中傳遞,並同時測出聲 音在水中的傳播速度。

2.二艘船同浮於水面,但分隔一段距離,當左船水中鐵槌撞擊鐘面同時,

船上燈 光發亮,右船便開始記錄時間,

經過一段時間後,右船在水而下的喇叭管中的確收到鐘聲傳來的聲波,

證實聲音亦能在水中傳播,並且也可量出其傳聲速度。

2.在空氣中傳播的聲波是縱波,如圖六。

 

連續振動的音叉,使周圍的空氣分子形成疏密相間的連續波形。

在縱波中,介質分子的振動力向和波前進的方向平行。

 

(二)影響聲速的變因

1.聲波在介質中傳遞的速度,稱為聲速( 或音速)。

聲速往往因介質種類、狀態等因素而影響其行進的速度。

例如 :在空氣中傳播的聲速,因空氣的溫度、濕度、密度…等不同而不同。

溫度愈高,聲速愈快。濕度較大時,聲速也較快。

已知在 2OoC,乾燥、無風的空氣中,聲速約為 343公尺/秒,

而在 OoC 時,則為331公尺/秒。

若物體移動的速度,超過當時空氣的傳聲速度時,稱為超音速。

表(一)聲音在不同介質中的速度

( 除了特別標示的溫度外,其餘均在 20oC )

物 質

聲速(公尺/秒)

空氣 ( 乾燥,0C)

331

空氣 ( 乾燥,20C)

343

水蒸氣 ( 134C )

494

蒸餾水

1486

海水

1519

氫氣

1330

1190

3810

5000

5200

 

科學小軟聞

有關聲速的測量,早在西元 1636年 港人 梅爾森 便已量出

在空氣中的傳聲速度為 316 公尺/秒,其間雖經各國不斷測試,

但正確求出在氣體或固體中傳聲速度的方法,

則是1868年德國人孔特發現設計的,此即為著名的「孔特實驗」,

至於現今一般慣用的聲速 ( OoC 的空氣 ) 331公尺/秒,

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修訂沿用至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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